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贯彻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是: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督促、审议、评估和决策。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全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研究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
1.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从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出发,依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我院实际,就有关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与教学计划、课程改革等作出决议或制定具体方案;
2.根据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结合我院实际,讨论、审议或决定教学基本建设如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评估体系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实验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规划与评估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3.规划、审核、验收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方案等项目;
4、规划、审核、验收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5、对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作出决定。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任:陈西川 杨保河
副主任:段小力 徐宪红
成员:张琮 马燕文 郑家明 刘晓宇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