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评建〔2018〕22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我校在全面总结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修订》。
请校内各单位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评建工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观测点责任部门根据最新指标调整情况需要补充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的相关支撑材料,请于2018年6月底同2017-2018学年的支撑材料一并上交。
评建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