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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 佚名发布时间: 2013/1/9 15:09:56浏览次数:0

各位老师:

    接科研处通知,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已经开始。我院统计安排在1月17日上午进行。成果统计数据将是我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基本依据,关涉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和我校上报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的数据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教师做好成果录入工作,务必认真、完整、准确填报。为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依据

根据《郑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郑师院行〔201260号和《郑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郑师院行〔201261号文件。

二、统计范围

我校教职工在201211日至12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已结项的科研项目和已发表的论文、已出版著作、已获得科研获奖成果、授权专利,以及我校主办(由院系部门填写)、参与的学术交流会议等均在统计范围内2011年未申报登记的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可补报。

三、统计方式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技〔201270号)要求,为加快我校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本年度的成果登记利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实行个人网上登记结合纸质报表的形式,我校登录地址为:zznu.rcloud.edu.cn(网址区分大小写,请正确输入。推荐使用IE8.0/IE9.0浏览器)。初始帐号及密码均为个人职工号,个人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密码忘记或丢失由本人负责)

(一)所有科研成果均须进行网上登记纸质报表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登记。

(二)网上登记:由教师个人进行填报

1、论文成果

教师登录后点击左侧工具栏的“我的成果”→“论文成果”,进入论文列表,点击右上方的“新增”,即可添加论文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我校教师(须是第一作者,并须注明作者单位“郑州师范学院”)在期刊(包括CN、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论文应注明是否SCISSCIA&HCIEIISTPCSCDS核心、CSSCI核心、核心期刊、一般CN、报纸、会议论文集、其它(会议索引等不再统计)等。2012年度中文核心期刊认定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为准;CSSCI认定以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目录为准。

2、著作成果

点击左侧工具栏的“我的成果”→“著作成果”,进入著作列表,点击右上方的“新增”,即可添加著作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我校教师主编(第一主编)的教材、著作都在统计范围之内。我校教师是第一主编并注明郑州师范学院。

3、科研项目、专利成果

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其他参与人员请勿重复填报。对应在研究报告、鉴定成果、专利成果项下填写。

4、成果奖励

点击左侧工具栏的“我的奖励”→“成果奖励”后填报,只统计第一完成人;艺术类成果录入请如实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作品多次获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录入一次;获多次平行奖励请自行选择一项录入。

5、学术交流

点击左侧工具栏的“我的学术交流”→“参加会议”后填报。

6、其他

    艺术品参展、播放等在网上登记找不到对应项目的成果,可只填写纸质报表。

(三)纸质报表: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

1、根据《郑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一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各部委和全国一级学会主管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如该期刊同时为核心期刊,不重复奖励)。符合该项奖励标准的论文,须在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备注”栏中注明主管主办单位。

2、根据《郑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规定:“省部级课题除顺利完成结项资助经费1.5万元外;凡课题中标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 具备其中1个条件资助经费3万元”。如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之一者,课题结项可获3万元奖励。

要求:出版学术专著者,专著上须标明“某某课题成果”字样;发表核心论文者,论文中须标明“某某课题阶段性成果”字样;否则不能作为该课题结项成果。

作为省部级课题结项成果的论著或论文,不再享受论著和核心期刊论文奖励。

老师可根据情况选择享受的奖励类型,如选择课题结项成果奖励者,须在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备注”栏中注明“某某课题结项成果”。

四、补报漏报成果处理

补报往年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填写《补报申请表》(附件3)。

五、院系、学校审核

1.论文信息网上提交完毕后,作者须提交论文原件至本部门,由本部门审核

2、所有成果或项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与《郑州师范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一起;提交复印件时,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目录及全文,如被有关检索系统收录,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检索证明;教材或著作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和说明具体编写内容页;专利授权,获奖、鉴定成果等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六、报送要求

12013114日之前,各部门组织安排教师进行网上登记,收齐各类成果原件,并进行审核。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22013115-2013117日,各部门统一集中报送本部门成果原件及审核后的《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交,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至科研处进行审核。电子版可发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