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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三届“学风标兵”评选方案
发布者: 佚名发布时间: 2016/3/17 0:00:00浏览次数:0

各班级:

为继承和弘扬优良学风,着力打造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树立与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院学风建设,根据学生处《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风标兵”的通知》精神,经管学院现开展争创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风标兵”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从各班挖掘学习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身边的学习标兵,鼓励更多的同学端正学习态度、锐意进取、立志成才。

二、评选范围及评定期间

(一)评选范围:我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定期间:2016年3月10日——2016年4月15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在品德修养方面严格自律,乐于助人,在班级中拥有较好群众基础。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所学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

3.在学习实践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科研活动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将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5.同等条件下,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班级推荐、学院评比,时间:3月11日—3月15日。

1.班级评选。由班级对符合条件的同学,通过选举,并根据日常表现推选出学风标兵候选人1名。3月15日11点前将候选人名单、推荐表(详见附件,双面打印)、电子照片(生活照)、个人事迹介绍等材料交至各辅导员老师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gxyxsgl@126.com

2.学院评比。3月15日中午13点召开推荐会,在听取候选人自荐陈述的基础上,由辅导员、学生代表投票评选出6名经管学院学风标兵,同时从6名学风标兵中产生学校学风标兵候选人。

3.公示表彰。3月15日下午学院将各班学风标兵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在院系网站公示,纸质版材料在经管楼4楼公告栏处公示。

(二)第二阶段:参与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总评,时间:3月21日—4月15日。

经管学院全体学生积极参与网站投票。总评具体内容参见《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风标兵”的通知》。

五、评选材料

1.学风标兵推荐表(附件,双面打印)。

2.个人事迹介绍(500字左右)。

3.综合测评成绩单,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通过评选工作,在学生中形成政治上坚定成熟、学习上刻苦努力、行为上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

2.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推荐的学风标兵要充分体现出“典型性”、“先进性”、“榜样性”。

 

 

郑州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风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学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班级




职务综合测评成绩


等级考试

情况










大学英语

计算机

普通话

综合测评成绩










     个 人  事  迹  说  明

 

 

 

 

 

 

 

 

 

 

      我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可靠。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获  奖  情  况

 

 

 

 

 

 

 

 

 

 

 

 

 

(复印件附后)



 班  级  推  荐  理  由




 

 

辅  导  员  意  见

 

 




学   院 意 见

 

 

 

 

 

 

 

学院盖章         



备  注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