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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争创“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 团总支发布时间: 2017/3/28 20:35:28浏览次数:0

 

 

各班级:

 为响应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奋进的作风。根据学生处《关于争创“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我院研究决定开展“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5日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学生处网站学生管理栏发布的《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优秀学风班集体”的通知》中的评选条件.

(二)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3月27日——3月29日):

1.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每班推荐2名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优良学风班集体由各班自由申报。

2.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推荐表、照片(生活照电子版)、个人事迹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优良学风班集体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推荐表、班级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于3月30日报至团学办公室(经管楼C417),材料电子版发至jgxyxsgl@126.com

2)第二阶段(3月31日):

3月31日学院评选小组根据提交材料对上报的优良学风标兵候选人和候选优良学风班集体进行筛选,最终推荐出2名优良学风标兵和1个优良学风班集体,并报至学生处。同时我院将对排名前15名学生对其进行奖励表彰。

3)第三阶段:

由网编部将全部优良学风学生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集体的事迹发布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供学生学习。

三、相关要求

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荐的“优良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班集体”要充分体现出“典型性”、“先进性”、“榜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