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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 刘昕发布时间: 2013/11/13 0:00:00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建设,重点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一)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专业(课程)教学队伍。

(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团结协作的优秀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利用专业教学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学校社会声誉。

二、遴选条件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专业(课程)的具体情况,以系(教研室)、研究所、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教学团队成员职称和年龄结构要求: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1名,或副教授不少于3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及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教学团队一般由10人以下组成。设团队带头人1名,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高级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4.近3年至少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对教育教学有较高研究水平,同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及相关的教研科研工作。

(二)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措施,无教学事故。

(三)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四)教材建设。团队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五)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我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三、遴选程序

(一) 院(系、部)依照教学团队的遴选条件,组织本院(系、部)专业教学团队的构建与推荐,填写《郑州师范学院专业教学团队推荐表》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二)学校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 学校下发文件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团队负责人须填报《郑州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经所在院(系、部)审批,并报学校存档作为检查、评估依据。

四、团队职责

(一)教学团队应以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教学梯队建设为支撑,努力把团队建设成特色鲜明、凝聚力强、有创新精神和整体力量的教学团队,为教学团队建设奠定基础。建设期内,须建设至少1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1部市厅级以上优秀教材。

(二)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建设期内,团队至少有2项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类和2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类项目,并有相应的教学成果。

(三)开展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建设期内,须有2名以上团队成员实现学历(职称)提升计划。

(四)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为该团队所在专业或课程发挥核心作用,为本科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给予有力支撑。建设期内,团队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含2篇教学改革论文),并建设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项。

(五)探索建立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我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五、经费支持

(一)经费配备标准:专业教学团队资助经费10万元。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从学校教学专项经费中列支,按年度进行拨付,预留经费总额的30%作为终期奖励,经终期考核合格,终期奖励将全额拨付;终期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终期奖励及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经费使用依据学校批准的经费资助额度团队列出经费预算开支,报所在院(系、部)进行论证、审核,并由所在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建设经费的管理由团队负责人负责,经费使用按照《郑州师范学院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管理及验收

(一)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按项目实施,实行项目管理,其项目建设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学校依项目建设周期负责检查和验收。

(二)院(系、部)应高度重视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三)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团队负责人立项之后须提交《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实施计划书》,并由所在院(系、部)进行论证、审核,院(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四)各院(系、部)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学校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未能按计划建设的项目,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对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经费支持及该专业(课程)所在系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同时追究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设期满后,专业(课程)教学团队须提交《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总结报告》,由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进行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追回建设经费。

(六)优先推荐校级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教学团队立项。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各院(系、部)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二)市级以上“教学团队”项目,校内管理参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如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郑州师范学院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