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郑州师范学院试卷编码规则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7-06-08 点击:[]次

    郑州师范学院

    试卷编码规则

    A

    B

    C

    D

    E

    F

    G

    H

    “AB”代表学年,2010-2011学年度统一用“11”表示;

    “C”代表学期;

    “DE”院系代码;

    “FG” 代表试卷序号;

    “H”填写A或B,表示A卷或B卷。

    例如:“1020102A”中:“10”代表09-10学年;“2”代表第2学期;“01”代表政治系;“02”试卷序号, “A”代表A卷。

    附:

    院部代码:

    政治与公共管理“01”;文学院“02”;数学与统计学院“03”;外国语学院“0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05”;化学化工学院 “06” ;生命科学学院“07” ;地理与旅游学院“08”;历史文化学院“09”;音乐与舞蹈学院“10”;美术学院“11”;体育学院“12”;教育科学学院“13”;特殊教育学院“1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5”;初等教育学院“16”;经济与管理学院“17” ;传播学院“18”;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19”